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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兆刘律师,男,汉族,现为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833891)。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秉持“正派做人、踏实做事,客户至上、共赢发展”的执业理念处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擅长办理公司业务、房地产、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经济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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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说法: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8-25 0:14:46 阅读:1635次 【字体:

上海律师说法:中介未履行告知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小王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小李的房屋,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约定购房款400万元,房屋已设立抵押,同时约定30日内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二日中介公司向交易中心查询产调,房屋状态为抵押,并且还存在司法查封,但中介公司未将该情况告知小王。数日后小王和小李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小王支付了首付款200万元,同时支付中介服务费7万元。后买卖合同未能履行,小王起诉小李,法院判决小李退回首付款,并赔偿损失。但经法院执行,小李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小王无奈只得起诉中介公司要求退回中介费,并赔偿所有损失。

上海律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房产中介从事房产居间活动中,应当充分披露房屋交易涉及的相关信息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让买卖双方全面评估风险而本案中中介却为了达成交易未如实报告房屋司法查封情况。致委托人小王遭受重大的损失,中介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中介公司退还所有中介费,并承担80万元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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