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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说法:父母出部分首付款为子女买房,房屋应如何分割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上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7-9-22 0:41:31 阅读:1327次 【字体:

上海律师说法:父母出部分首付款为子女买房,房屋应如何分割

 

张某与李某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2001年生育儿子小张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经常争吵,现无法共同生活要求离婚李某于2005年购买了商品房登记在李某名下,购房款共150万,其中首付50万元,贷款100万元。李某认为购房首付全部由其父母出资,提供了其父母出资的银行流水40万元,并表示购房合同等购房手续都在其父母处,房屋由其父母经手购买,所以该房屋应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则表示房屋出资由其夫妻共同出资,并且钱款也是夫妻共同出资,只是由李某父母代办,但未成提供相应证据。

上海律师说法: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可以认定李某父母出资40万元的事实,则该房屋由张某与李某夫妻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且主要出资来源为李某父母的事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故,李某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张某与李某夫妻的赠与,但在分割房屋时,应考虑到李某父母出资较多的情况,并且李某父母出资的目的在于张某与李某夫妻双方婚姻美满,现在的离婚情况并非其父母所愿。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分得房屋的百分之二,张某分得房屋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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