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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兆刘律师,男,汉族,现为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833891)。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秉持“正派做人、踏实做事,客户至上、共赢发展”的执业理念处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擅长办理公司业务、房地产、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经济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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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既有婚前投入也有婚后投入,怎么分?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上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3 22:24:42 阅读:4001次 【字体:

上海律师说法:股票既有婚前投入也有婚后投入,怎么分?

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13年3月份结婚,结婚前李某便开始炒股,婚前共投入20万元,结婚时市值为50万元,婚后又投入了8万元,双方于2016年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股票账户里股票市值为80万元,双方对股票怎么分割产生争议。

上海律师说法:本案中虽然股票资金出现混同的情况 ,但从证券账户的流水中可以看出证券账户的市场变动,以及增加投入的情况。对于结婚时账户内的价值50万元,应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而与现在市值相比增加的30万元部分,应该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系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补偿张某折价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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