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QQ咨询
 
tr>
吴兆刘律师:13818981596
                 18621863299
       吴兆刘律师,男,汉族,现为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833891)。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秉持“正派做人、踏实做事,客户至上、共赢发展”的执业理念处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擅长办理公司业务、房地产、婚姻继承、劳动人事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经济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担任多家企业及个人法律顾问。  
 
网上预约
案由:
案情:
姓名:
电话:
地址:
法律问题       我要咨询|律师解答
[贾元超]
[贾元超]
[刘先生]
[范润野]
[范润野]
[朱静]
 
便民查询
诉讼费计算系统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上海各法院地址
上海各公证处地址
各房产交易中心
专利信息检索系统
车管所地址电话
上海各工商局信息
身份证信息查询
上海公证收费标准
法律法规检索器
企业基本信息查询
个人所得税查询
医院医生信息查询
 
来访路线
上海律师在线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706室
电话: 13818981596
传真: 021-52377778
联系人: 吴兆刘律师
邮箱: falv120@163.COM
QQ: 539816336
来访路线:点击下图放大。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上海律师说法:打胎流产赔偿协议有效吗?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上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8-7-26 0:22:38 阅读:3748次 【字体:

上海律师说法:打胎流产赔偿协议有效吗?

 

  小张与小王为同事关系,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于2016年开始同居生活。小王于2016年10月份怀孕,后双方谈婚论嫁,最终小张未同意与小王结婚,小张希望小王做流产手术,小王考虑再三回家打胎,做了流产手术。事后,小张与小王达成协议,小张承诺赔偿小王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五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后,小张又反悔拒不支付赔偿金。小王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按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上海律师法:小张与小王签订的打胎流产赔偿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有效,小张理应按赔偿协议确定的义务支付协议约定的赔偿金,承担赔偿责任。故法院最终支持了小王要求赔偿的请求,判决小张对小王进行赔偿。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818981596. 业务QQ:539816336. 邮箱:falv120@163.com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海律师在线网 沪ICP备18045118号
友情链接: